两部门联合发布指导意见,要求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,推进绿色矿山建设。
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,推进绿色矿山建设,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:
严格矿山准入条件,提高环境准入门槛
加强矿业权审批与环境影响评价的衔接
推行"生态优先、绿色发展"的矿业开发模式
建立矿山环境监测网络,实现实时监控
加强对矿山"三废"排放的监管
推行矿山环境监理制度
建立矿山生态修复基金制度
推行"边开采、边修复"的治理模式
加强对历史遗留矿山的生态修复
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
建立矿山环境信用评价制度
推进环境执法与司法衔接
各地区、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,细化工作措施,确保指导意见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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